工作动态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中国高等教育》刊发学习我院党委书记王军署名文章: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2019-04-11      来源:

近日,由教育部创办并直接主管的《中国高等教育》杂志2019年第6期刊发我院党委书记王军署名文章《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文如下:

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校治理体系是高校治理过程中所依据的基本制度框架,是治理参与者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它决定着大学治理的制度与结构;高校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制度进行内部治理的能力,是衡量和评价高校治理体系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它反映了高校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程度。提升高校治理能力的最根本途径就是进行大学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而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校治理的总体效能。当前,加快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校必须面对的时代命题和历史任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大学章程同属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大学章程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主要实施要点,对于新时代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快大学章程建设

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加快大学章程建设对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1.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大学章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基石

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我国高校内部领导体制,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结合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在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大学章程作为高校的“根本大法”,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高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为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了基本秩序构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既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又使高校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实行依法治教治校,可以说,二者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贯彻到高校事业中的具体实践。

2.新时代赋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大学章程新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新时代的历史定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科学判断以及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的重要论述。在这三者交织而成的宏大历史背景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章程在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的征程中,需要用新定位校准高校的发展坐标,用新判断审视高校教育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用新论述擘画高校的未来发展蓝图。中国高等教育需要抓住新时代这个历史机遇期,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和依法治校紧密结合,不断夯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大学章程这两块基石,使之成为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鸟之双翼、车之双轮。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大学章程建设的关系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大学章程建设的关系,主要有四个方面。

1.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章程建设具有历史同程性

历史脉络的同程。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大学章程相继孕育而出。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和高校领导体制嬗变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章程建设的提出,正是缘于党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发展形势的清晰判断。

立法之路的同程。伴随我国教育法治建设进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章程同时写进了《高等教育法》。这部专项法,使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章程第一次在同一部法律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之后,《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的发布,使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章程建设进一步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未来之路的同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对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思想,章程在各高校开始普遍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大学章程进入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轨道中,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独特路径。进入新时代,借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之驱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大学章程建设的历史任务,正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协同推进。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章程建设具有天然耦合性

制度特质的耦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充分体现了“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这个鲜明特质;章程不仅将这个鲜明特质,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而且厘清高校领导体制下的政治、行政、学术、民主等权力之间的界限和关系,为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功能作用的耦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实现对高校领导的重要抓手,对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发挥着组织保障和体制保障的作用;章程作为大学的最高纲领,既是高校面向社会办学的基本准则,又是深化内部治理的“宪法”,统领着高校的制度建设。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章程二者同策共力,才能使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发展。

架构模式的耦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横向上使党委和行政、书记和校长等各种关系有效契合,纵向上使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走向规范化;章程以“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模式,使高校内外部治理结构趋于优化。对于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二者具备实现彼此呼应、配套衔接、系统集成的架构条件。

3.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章程建设具有内在互济性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推进章程建设的基本遵循。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旨在从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保障上,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担负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以章程为龙头的高校制度建设,需要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前提,将党的领导贯穿于高校制度建设的各个领域,才能构建符合国情、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高校现代治理体系。

章程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保障。章程旨在设计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框架,它是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固化为高校内部制度规定的重要载体和保障。章程建设需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权力运行边界和运行机制,规范各管理层级、系统之间的职责权限以及实现模式,切实保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落实。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章程,实现了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辩证统一,构建了从严治党和依法治校相辅相成、相互保障的有机格局,促进了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章程建设具有目标共向性

以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原则立场为共同指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高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高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最大程度地体现高等教育的人民性。章程是高校发展的制度性根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文件对章程起草制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专门作出规定,确保章程关于办学方向的原则立场不含糊。

以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为共同指向。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高校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根本制度,就是要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章程所凝练的是一所大学的精神品格、价值认同和社会使命,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权力界限,增强硬约束力,目的也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制度生态,来保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落实。

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这一时代命题为共同指向。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内部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任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本身就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充分发挥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这种独特优势,使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充满活力。章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它将适合基本国情符合教育规律并已相对成熟的大学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定型,从而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加快大学章程建设的工作要点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已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大学章程建设业已取得丰硕成果,中国高等教育要实现由大到强,要解决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需要高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推进大学章程建设,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1.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准确把握党委的职责定位,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党委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高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2.坚持依法治校,确保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不失范

依法治校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应当以法律条款为依据,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使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所行使职权的范围、内容、运行机制等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型塑治理结构,确保高校内部结构调整不碎片

高校应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围绕“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做好内部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将办学的历史经验、现实任务、未来方向相承接,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相结合,将党委与行政、学校与院(系)、教师与学生、教学与科研、中心工作与后勤保障等关系相协调,将治理的手段、路径、目标相统一,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

4.推进民主管理,确保高校民主管理制度不虚置

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高校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高校民主管理制度主要由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内监督等多项制度组成。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必须明确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议事内容、议事规则、决策方式和活动规则等,创建保障民主管理制度合法、规范运行的监督机制,真正形成配套衔接、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高校民主管理制度体系。

5.培育大学文化,确保高校现代治理土壤不贫

大学文化是高校的灵魂,它与每一所高校的历史积淀、人文脉络、地域熏陶和价值取向相关联,大学文化所带来的凝聚力、教育力、创造力和影响力,是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根本所在,对于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精神向导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推进大学章程建设,需要注重对长期办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大学文化进行制度性凝练、培植和弘扬,使之成为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肥沃土壤和强大推动力。